2003年2月2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蒋志培在全国法院立案工作会议期间,到济南中级人民法院就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了调研。此前,蒋庭长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孙副院长、民三庭冀庭长商谈了工作。
山东省高院民三庭冀庭长以及民三庭在家同志陪同蒋庭长到济南中院参加了调研工作。济南中院主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王副院长、民三庭杨庭长、于副庭长等中院民三庭全体同志,以及历下区法院院庭领导等参加调研会。
济南中级法院民三庭杨庭长介绍了几年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其中提到2002年所受理知识产权案件明显上升,并且有以下几个特点:
1、 知识产权案件的收结案件数量明显上升,全年共收案128件,是往年的2-3倍;
2、 新类型案件增多,比如植物新品种案件审结4件,诉前财产、证据保全案件10件,权利冲突等案件;
3、 社会影响大各界关注的案件增多,也审结了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如百年老照片著作权纠纷、脑白金专利纠纷等等;
4、 诉讼标的价值高的知识产权案件增多,超百万元的案件就有16件,超过200万元有10件,有的标的高达几千万元;
5、 系列案件增多,涉及相关法律关系、侵权行为等的案件一起诉就是4-5件;
6、 受理的案件类别构成发生变化,原来排在收案第4位的著作权纠纷案件,排在收案的第2位,说明文化市场的发展和秩序需要整顿的必要性。
几年来济南市中院抓办案精品工程、抓专业化分工、发挥专家优势、讲究办案方法艺术、注重程序公正等,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刘庭长汇报工作后,省、市、区三级法院的法官研讨了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蒋志培庭长与在座法官共同进行了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