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老师,你好。我有一事提出申述。 我是一个产品的发明者。正是因为我的一项发明,给我带来了一系列荒唐可笑的遭遇,所幸我保留了所有的证据,不然,讲出来无人相信。 故事的序幕: 1997年,我利用业余时间研发出一个产品。如果该产品得以普及,儿童学习外语将不再是难题,而且可以轻松解决。当时我已开发出样机,并撰写了项目可行性报告书以寻求资金。能够证明的有人证,核心cpu源程序,技术开发手稿,项目可行性报告手稿。 1998年初,我遇到了***,他当时任某电信局领导,他表示愿意投资,于是我以个人名义申请了一系列专利,包括发明专利。1998年七月份,由于有可能对该技术进行深度开发,双方签署了一份技术合作开发协议,并经公证处公证。 1998年月份,成立了***科技开发公司,我任总经理,当时技术开发已经完毕,我主要负责技术传授,业务管理。1994年4月,成立了****电子公司生产该产品。我任公司总经理。2002年2月。我离开了点子公司,与某市一公司合作开发新的技术。以上合作过程中,我的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并未以任何形式授权,或权益变更。 故事的开端: 2002年6月9日,某市公安局在深圳拘捕了我,并搜查了我的住处,搜走了我的专利证书,我与某市公司签署的合同和我的个人电脑。并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将我刑拘三月。公安机关明白地知道该技术是我的专利,他们也找到证明人证明我在1997年已做出样机,在省公安厅来对该案件进行核查时,他们的答复是我将****电子公司的技术偷了卖给某市公司,并说证据确凿。而我与某市公司有明白的协议,他们竟然在无任何证据情况下对上级单位撒谎。 故事的高潮: 在无理关押三个月后,我老婆为我的事到处申诉,同时由于有身孕,马上待产,他们一方面收买我的律师,一方面恐吓我老婆。于是在某市公安人员人员的带领下,我与****电子公司签署以下一系列协议: 一):我无偿放弃我在***科技开发公司和****电子公司的所有股份; 二):我承认自己侵犯了商业秘密; 三):我承认所有的专利属于职务发明,他们还找来某市公证处在看守所进行公证。 四):在签署完所有的这些协议之后,我免除我所有的刑事及民事责任。这听起来象与公安局在签协议。 分析: 1):我以个人名义申请该专利已四年,为何***电子公司没有异议,而我一离开该公司他们就来抢我专利。 2):我作为专利持有人和软件著作权人,我个人电脑里保留与***点子公司相似的技术资料就够成刑事罪吗? 3):公安部门对上级单位的核查为何撒谎? 4):我在看守所签署一系列不平等,不真实的协议,公安局竟敢置若罔闻。 5):尤其在看守所里的公证,我的前后两份公证竟敢互相矛盾,一份要我承认是职务发明,一份要我承认是合作开发。这与逼我做伪证有什么区别。 在我按对方要求签署完所有的协议之后,公安局给我一年的取保候审,将我限制在他们所谓的势力范围内,对方给我住处和通信工具,希望控制我的联络,对方有人威胁我不得翻案,不然的话我和我家人的人身安全将受到威胁。 由于公安局的刑拘和取保候审,我与其它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无法执行而且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2002年12月3日,对方律师与我商量要我签署一份法庭文件,我告诉他在没有看到法律文件之前不会签署任何文件。12月6日,我从某局领导的办公室拿到某市中级法院的传票,他当即要我签字,我拒绝。我从该领导那里拿到资料后,我发现已有人仿造我的签字。我当即给法院打电话说明情况,由于对方拖延了时间,我向法院申请延期。 天理昭昭,特此申述。 申述人:何先生 tel:(编者省略)
何先生:你好!感谢你对我网站的信任寄来邮件。 建议你将你的申诉信正式寄送北京国家公安部处理。如果有关民事案件在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涉及该申诉信的内容,如你愿意可以将有关材料正式寄往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他们会按照有关程序对你的来信做出处理。 供参考。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站 www.chinaipr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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