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已有成就 | 法律法规 | 审判机构 | 政策精神 | 审判信息 | 案例分析 | 文书精选 | 法官论坛 | 学术讨论 | 行政执法 | 诉讼讲座
      专家专栏 | 记者专栏 | 来稿选登 | 协会动态 | 网友论坛 | 国际条约 | 域外法制 | 环球科技 | 读者来信 | 对外交流 | 各地法院
      照片选登 | 问题解答 | 随      笔 | 书       讯 | 站点地图 | 中文繁体 | english   | 在线投诉 | 我要在线投诉
 
您的位置:首页 - 审判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二○○二年工作总结
 

2002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党和国家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时会的奋斗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要求坚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一年来,我庭认真学习、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一个主题、三件大事”的工作思路,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精心领导下,在庭领导的积极带动下,全庭同志齐心协力,努力工作。认真贯彻上海会议精神,逐一落实2002年民三庭工作计划的各项内容,扎扎实实地抓好审判工作,依法及时地制定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了符合trips协议要求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主要的工作情况

(一)围绕公正和效率主题,抓紧抓好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工作

2002年,我庭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2件,其中,二审案件9件,申请再审案件35件,请示案件8件。2001年旧存案件29件,合计81件。至2001年12月底,全庭共审结各类案件54件,其中二审案件11件,提审案件1件,申请再审案件35件,请示案件7件。处理当事人来信80余件,接待当事人来访40余人次。接待下级法院研究案件、业务咨询20余人次。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相继修订了多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也面临着与以往不同的外部环境。从入世后全国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的数量来看,2002年新收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较入世前有大幅度的上升,而且诉讼关系复杂、专门技术性强,审理难度不断增大。在今年我庭受理的案件中,人大代表过问和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明显增加。案件类型上以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居多、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纠纷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案件大多涉及到技术秘密成立的判定、著作权侵权的判断、商标权与其他权利的竞合等问题,而且许多是知识产权界长期争论的疑难问题,增加了案件的审理难度。

为了保证案件公正及时地审结,合议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继续坚持所有的二审案件和提审案件都开庭审理。对于依法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也做好询问当事人的工作,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针对知识产权案件涉及证据较多,举证较为复杂的特点,抓好二审案件的庭前准备工作,通过预备庭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确定争议焦点,为正式开庭审理打下基础。严格各个诉讼阶段的程序要求,尤其是涉外案件的文书送达、材料的公证、认证,对影响较大的案件做到公开宣判。庭领导坚持经常担任二审案件的审判长,主持庭审,发挥表率作用。合议庭成员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发表合议意见,有效地保证了案件的公正审理。

切实贯彻《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要求,从维护人民法院形象、体现人民法院工作作风的高度认识裁判文书制作质量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裁判文书的写作水平,以适应入世后司法制度透明度的要求。文书撰写做到杜绝文字错误,力求叙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焦点突出,证据分析有力,阐述判决理由详尽,说服力强,使裁判文书成为向社会公众展示司法公正形象的载体。同时,通过裁判文书阐述了一些审判中存在的困惑问题,形成了一些案件处理原则,有力地指导了地方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在保证案件公正审理的同时,各承办人强化审限意识,严格执行审限规定,努力树立司法工作公正高效的形象。虽然知识产权案件涉及的证据较为复杂,有的证据卷多达40余本,有的案件还往往需要专业技术鉴定,但大多数二审案件都能在审限内审结。

(二)制定司法解释,及时有效地解决审判工作中的问题

2002年,修改后的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相继实施,国务院也先后修改颁布了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商标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trips协议要求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我庭依法及时起草了著作权和商标权的司法解释,并经审委会讨论通过。该司法解释确立了商标权、著作权纠纷案件新的管辖制度,明确了审判实践中容易混淆的一些法律适用难题,调整了知识产权权利与公众利益的界限,扩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强化了执法措施,内容丰富,操作性强,有效地解决了长期困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许多问题,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的反响,有关方面对此也给予了高度评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回应。另外,草拟合同法技术合同部分以及有关计算机软件的司法解释。

在司法解释的起草过程中,全庭同志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查找、收集了大量的国内外资料,先后到北京、广东、湖南等地方法院开展调研,多次组织召开横向座谈会,专门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并发函给有关地方法院,组织研讨,征求意见。在充分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司法解释稿进行反复的研究讨论,八易其稿。

另外,修改后的专利法、商标法取消了专利复审委和商标评审委的终局决定制度,规定当事人不服专利复审委和商标评审委的复审决定或裁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此类案件应由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北京高院就内部如何分工审理专利、商标相关案件这一特殊问题请示我院,我庭专门安排人员、投入大量精力,先后到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调查研究,召开多次研讨会,听取各方意见,反复修改稿件,拟定了对该问题的批复。

我庭还依法拟定了《关于同意指定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部分专利纠纷案件的批复》和《关于确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的批复》和《关于同意指定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部分专利纠纷案件的批复》,积极稳妥地推进地方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开展。

 (三)组织召开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暨优秀裁判文书颁奖会,加强全局性工作部署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修订后的知识产权法律、行政法规相继实施,知识产权的审判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为了研究知识产权法律和司法解释贯彻实施中的问题,探讨裁判文书改革的方向和模式,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和透明度,2002年10月,我庭在广东佛山组织召开了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暨优秀裁判文书颁奖会。曹建明副院长到会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还举行了颁奖仪式,对在首次全国法院优秀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研评活动中的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各高级法院主管知识产权工作的副院长、庭长和部分中级法院的知识产权庭庭长以及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版权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专家学者共120多人。新华社和人民日报都派记者进行了采访和报道。会上,我庭就新的著作权法,商标法司法解释和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研评活动情况作了说明,与会代表还就曹副院长重要讲话和新司法解释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达到了研究新知识产权法律、司法解释的贯彻实施问题,探讨裁判文书改革的方向和模式,明确今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思路和任务的目的。会后,北京、山东、山西、湖北等高级法院相继召开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积极贯彻佛山会议精神,取得了良好效果。为了开好佛山会议,庭领导带领全庭同志认真准备、周密部署,先后到湖南、江苏、北京等地法院进行了较为深入和广泛的调研,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组织法官座谈,全面、准确把握突出性的全局问题,在此基础上起草了会议报告。

(四)开展首届优秀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研评活动,推动裁判文书改革

加快裁判文书的改革步伐,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是《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确立的人民法院深化审判方式改革的基本内容之一。几年来,各地人民法院为贯彻纲要的精神,在深化知识产权审判方式改革的同时,对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的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了总结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的改革经验和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和质量,促进审判工作的开展,我庭会同政治部组织开展了首次优秀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的研评活动。早在年初就向全国各高院下发了选报通知,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过层层遴选和初评,并经专家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评出获奖裁判文书40份,组织奖5个,并在佛山会议上予以表彰。通过这次裁判文书研评,推出了一批具有较高制作水平的裁判文书,同时也指出了当前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制作中值得注意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了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的改革。

(五)密切横向业务交流,提供有效司法服务

知识产权本身的特点决定了需要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国家版权局、外经贸部、海关总署等行政机关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合作。我庭也十分重视这些横向的业务联系,积极发挥法院的审判职能,努力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我庭积极参与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国家版权局等机关对商标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实施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参加有关工作会、研讨会数十人次,提出的修改意见很多被新法所吸纳。我庭还承担了我国首部民法典“知识产权法律责任”部分的资料收集、整理及条文起草工作,共撰写100多条、2万余字。另外,负责起草了对有关机关就知识产权问题的函复20余件次。特别是,根据wto协定和我国的对外承诺,我国政府须向wto及其成员通报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外经贸部经常就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征求我庭意见,而且多是急件。对此,我们非常重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贸易政策通报咨询和审议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专门成立了通报联络组,严格依照有关程序对相关问题及时、准确地回复,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

另外,及时办理院内庭室相关公文征求意见的答复40余件。比如:民一庭关于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规定、行装局关于局域网及互联网技术合同的征求意见等等。

(六)注重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国际交流成果

为了推动调研工作,中央确定2002年为调查研究年。按照院里的统一部署,我庭和研究室共同承担了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调研课题,庭领导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查阅大量资料,深入审判第一线开展调研,还于年底召开了由相关法院、专家学者参加的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座谈会,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和广泛的研讨,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

及时总结国际司法交流的成果,了解和掌握国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最新动态,是跟踪研究知识产权领域新问题,搞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也是贯彻落实佛山会议精神的一个重要举措。为此,我庭在2002年12月专门组织召开了知识产权国际司法交流成果汇报会。有关同志就欧盟、美国专利司法保护的现状以及最新的研究动态作了主题发言,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许多前沿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为指导地方法院更好地完成入世后知识产权的各项审判任务,针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修改和新司法解释出台的情况,我庭积极配合法官学院的培训工作,先后有5 名法官、10余次到法官学院授课,大大提高了知识产权法官的业务水平。为方便知识产权审判人员的业务学习,我庭还组织编写了《知识产权审判指导和参考》两卷,《最新知识产权司法文件精选》等书籍,还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好《知识产权年鉴》第2卷的编撰工作,及时宣传各地法院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对下级法院的工作也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此外,庭领导及有关同志多次受我院委派,会见美国贸易助理代表、美国律师协会代表团,召开了版权保护国际研讨会暨中泰知识产权法官交流会,进行了广泛的国际司法交流,在活动中,阐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立场和法律,展示了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获取了大量有价值的工作信息。

(五)进一步转变审判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庭领导和支部书记时刻注重抓好全庭同志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在庭领导和支部的带领下,按照党中央和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全庭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2002年为“转变作风年”的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配合我院“转变作风年”工作的开展,我庭制定了《民三庭“转变作风年”活动实施计划》,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定,做好廉洁自律和纠风工作。根据《关于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庭局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活动和商务活动的若干规定》通知的要求,结合院里的部署,我庭建立了审判人员回避档案。建立了回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掌握我庭处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事法律工作的情况,庭领导带头认真落实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我庭还建立了拒礼拒贿登记制度。

 在贯彻落实院里各项制度的同时,庭领导以身作则,并注意加强管理和监督,重视制度和规定的建立和完善,从管理和监督入手,防止出现问题。

     二、主要的工作体会

    (一)领导重视,增强集体凝聚力,是做好各项工作的保证

   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庭领导重视抓好队伍建设,重视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大家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灵活多样的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增强集体荣誉感,形成工作的合力。在工作中,大家相互帮助、配合和支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展现出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保证了审判工作及其他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学习,苦练内功,是干好本职工作的关键

尽快熟悉世贸组织规则,特别是trips协议,是做好入世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2002年商标法、著作权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多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也颁布实施。在新形势下,如何积极地应对新的工作挑战,如何更好地完成各项审判任务,是摆在同志们面前的现实问题。面对挑战,从庭领导到每位同志都没有畏难情绪,克服我庭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困难,加紧学习研究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新问题,在较短的时间内,对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适用问题及时制定出司法解释,这与全庭同志一贯的优良学风是分不开的,也只有深挖潜能,苦练内功,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才能胜任各项工作,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三)注重调研,工作有预见,才能掌握主动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庭领导一直重视调研工作,把调研作为做好其他各项工作的基础。积极营造重调查研究的工作氛围,制定合理的调研计划,及时总结调研成果。

2002年,各地方法院的机构改革基本完成。为充分了解各地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的情况,发现和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搞好指导工作,庭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对地方知识产权审判机构的设置情况、案件审理情况、主要特点和经验、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等有了较为全面和准确的把握,为部署工作重心、制定司法解释等奠定了基础,从而增强了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只有对整体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一年来,也正是由于加强了自身的学习,注重了调查研究,才保障了案件审理、司法解释制定及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从而进一步开创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新局面。

大家同时也深切认识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还有一些新的问题需要不断地研究。如何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做好包括优化书记员配备在内的相关工作,以推动知识产权审判方式改革,全面实践“公正与效率”的司法主题。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3-1-14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