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16-17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在广东佛山召开的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全省有十二个中级法院分管知识产权审判业务的副院长和相关业务庭的庭长参加会议。与会代表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曹建明副院长的报告及蒋志培庭长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新制定的司法解释的说明。湖北省高院孙应征副院长在会上作了题为《认清形势 更新观念 开创我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新局面》的讲话,总结了湖北省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以来的成绩、经验和不足,明确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主要任务,并就当前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讲了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在这次会上还下发了湖北省高院制定的《全省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及收案范围的暂行规定》,武汉中院、孝感中院、宜昌中院就各自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作了典型发言或经验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