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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法院召开会议 贯彻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
 

日前,北京市高级法院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副院长王振清到会并讲话,最高法院民三庭庭长蒋志培应邀出席会议;北京市三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庭的全体法官以及立案庭、审监庭、行政庭、研究室的部分审判人员参加了会议;北京市高级法院民三庭庭长张鲁民主持会议。

王振清在传达了不久前召开的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的精神后,要求北京市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最高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认真贯彻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动员北京市全体知识产权审判人员,圆满完成各项知识产权审判任务,努力推进北京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王振清说,近年来,在最高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北京市各级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北京市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此,务必要坚持下去,并不断修正和完善。他要求全市的知识产权审判部门,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局,要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与改革开放、与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紧密联系起来;要认真学习交严格执行新修改的知识产权法、实施条例及新的司法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同时,作为大民事审判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知识产权审判部门还要十分重视民法、合同法、诉讼法、最高法院有关诉讼证据的司法解释的学习和执行;要在工作中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取长补短、互相学习,努力使北京市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形成合力,使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会上,蒋志培对最高法院新近颁布的有关著作权法、商标法的两个司法解释作了说明。

 

 

 

文章出处:(高院民三庭)
本网发布时间:200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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