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27日至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在北京怀柔召开会议征求著作权法司法解释稿第四稿、商标法司法解释稿第五稿修改意见。最高法院民三庭蒋志培庭长、罗东川副庭长,民三庭王永昌、董天平审判长和于晓白等参加了会议。国家版权局许超、国家工商局商标局董保林同志,北京、上海、江苏、湖南等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的法官参加了会议。会后蒋志培庭长作了小结。这两个司法解释稿将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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