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已有成就 | 法律法规 | 审判机构 | 政策精神 | 审判信息 | 案例分析 | 文书精选 | 法官论坛 | 学术讨论 | 行政执法 | 诉讼讲座
      专家专栏 | 记者专栏 | 来稿选登 | 协会动态 | 网友论坛 | 国际条约 | 域外法制 | 环球科技 | 读者来信 | 对外交流 | 各地法院
      照片选登 | 问题解答 | 随      笔 | 书       讯 | 站点地图 | 中文繁体 | english   | 在线投诉 | 我要在线投诉
 
您的位置:首页 - 综合类法官论坛
知识产权在台湾
程永顺

 

      此次我随“高科技产业与知识产权考察团”在台湾参观访问了财团法人亚太智慧财产权基金会、宏基集团等大财团企业,以及理慈国际科技法律律师事务所、交通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在中正大学和天理律师事务所参加“高科技产业与智慧财产权保护实务研讨会”还与台湾地区部分“法官”进行了交流。

      我们首先感觉到的是台湾地区对知识产权的高度重视。我们这次考察访问包括四部分,一是企业;二是教学科研单位;三是从事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服务机构;四是从事知识产权政策研究的民间机构。接触的人员当中有企业的高层领导、企业中从事知识产权事务的工作人员、从事知识产权保护的教师、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律师以及台湾地区的部分法律工作者和“行政管理者”。他们均对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有着深刻的认识,这些认识深深地体现在各企业制订的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中。教学科研单位重视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转化。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律师从机构上趋向于建立专业的知识产权方面的律师事务所。

      总体上讲,所考察访问的台湾地区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产生、实施、保护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完整的保护措施。台湾地区的企业在知识产权的指导思想上,均很明确地认识到知识产权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必须不断更新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以适应新形势,同时,也认识到,知识产权是企业经营的一部分,必须考虑知识产权的成本和其所能给企业带来的利益。在此指导思想下,对那些于企业生存、发展有意义的知识产权,规定了一套完整的激励研发措施,以保证企业员工积极研发新的知识产权,使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不断地得到更新。在所考察、访问的企业中均对获得授权的专利发明人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如宏基电脑公司对提出发明构思的人给予奖励。当该发明构思经企业主管知识产权的法务部论证,具有申请专利的意义后,再给予高于发明构思标准的奖励。专利被授权以后,给予发明人更高的奖励。钢铁公司、联华电子公司均有此种制度。

      为保证专利能够产生经济效益,企业中还设立了法律事务部门,负责处理包括知识产权事务在内的法律问题,如宏基集团设有法务部,该部对涉及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所有事务均要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法务部的权力在该集团各部门中是最大的。为了解掌握集团所有知识产权的情况,该集团自行开发了一套计算机软件,专门用于监控集团所有知识产权从构思披露到完成转化或者转让等各种状况。

      台湾地区目前有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服务机构,其中专门以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为主的律师事务所有理慈国际科技法律律师事务所、天理律师事务所等。

      在台湾地区,还有如财团法人亚太智慧财产权基金会、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等民间组织从事知识产权政策和法律的研究工作,为“官方”和企业提供各种知识产权方面的协助。从这些组织可以看出台湾地区不仅企业界对知识产权问题十分重视,台湾地区上上下下对知识产权问题也都是十分重视的。

对知识产权的地位和作用有清楚的认识

      台湾地区从管理者到企业各个方面对知识产权均十分重视,台湾地区目前实施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公平竞争法”以及集成电路保护等知识产权法律。台湾地区较大企业的领导对知识产权也是十分重视。如宏基集团的总经理王振堂在座谈中对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认识得非常深刻,台湾地区管理者与企业共同出资组织了诸如财团法人亚太智慧财产权基金会、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等从事知识产权政策、法律研究的民间组织和台湾工业研究院这样的从事科技研究,引导台湾科技发展方向的科技研究机构,同时还成立了许许多多科技园区扶持科技企业的发展。台湾的教学科研机构对知识产权的教学研究也是相当重视的,如台湾交通大学在台湾地区率先设立了科技法律研究所,并设立了知识产权法律课程,向社会招收理工科毕业的大学生学习知识产权。

教学科研机构及企业中陆续设立了知识产权法律研究机构

      台湾的教学科研机构对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的培养非常重视,台湾交通大学在台湾地区率先成立了科技法律研究所,在理工科大学毕业生中招收知识产权研究生并进行知识产权法律的研究。该研究所同时还在台湾地区的“检察官”、“公务人员”、企业从业人员中招收学生攻读知识产权法律学位或者进行期限不同的培训,目前,该研究所还与台湾地区有关“管理者”合作,准备对台湾地区的“法官”进行知识产权法律的培训。

      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成立了科技法律中心,是台湾地区最早成立的科技法律专门研究单位。该研究中心以台湾地区的管理者、科技产业、大学院校、科技研究单位为市场服务对象,从事法律研究、法规增修、推广法制、教育训练、咨询顾问等项工作。

      台湾地区的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中为了研究发展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门如宏基集团法务部中设立了专利室、商标室,分别负责该集团及其下属各企业专利、商标方面的开发、申请、转化、转让、保护等工作。如宏基集团要申请一项专利必须经过提出构想、讨论是否具有专利性、撰写专利说明书、提出申请几个步骤才能完成。对于提出构想的人给予2000至10000元新台币的奖励。对于被授予专利权的均明确专利权人是宏基集团,避免发生专利权属纠纷,对于发明人,宏基集团根据专利重要程度,给予技术授权奖等物质奖励,还将专利证书彩色复印后发给发明人,给予精神奖励。宏基集团为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被他人侵犯,保证自己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自行开发了专利侵害分析流程,对他人是否侵犯自己的知识产权和自己是否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的结果作出不同的决定,大致包括警告他人停止侵权、进行诉讼、将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或者与其他知识产权人进行谈判,取得他人的授权。

民间专门组织从事有关知识产权的开发和研究

      台湾地区还有许多从事知识产权开发、知识产权法律研究的民间组织,像此次我们考察访问的财团法人亚太智慧财产权基金会、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等单位,它们均是由台湾地区管理部门和民间企业共同出资成立,归属台湾地区“经济部”管理,这些民间组织是非盈利性机构,但可以举办盈利性活动,所获利润必须纳税,而且出资设立的股东不能分利。

      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执行台湾地区“经济部”科技专案计划,以建立新科技产业为重要目标,以未来5年内能够产生重大产业效益为考虑因素,加大前瞻性及创新性技术研究开发。加强与企业界的联系,积极推动技术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适时推动以技术创新为基础的投资,帮助企业提高技术水平。不断推进与国外的联系,灵活使用国外的技术资源,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

      财团法人亚太智慧财产权基金会以专利权的管理、保护、信息分析、数据处理为主要工作内容。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以通讯、信息方面的技术开发、产业资源、人才培训、应用推广等为主要工作内容。

对有关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

      此次考察访问期间,我们还与台湾地区部分从事审判工作的人员进行了交流,台湾地区“法院”对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基本上是作为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如果被控行为构成侵犯知识产权,将被判处刑罚。台湾台北地区“法院”对于知识产权案件实行专庭审理,目前台湾地区的“法官”已开始实行专业“法官”的制度。台湾地区“法院”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涉及技术问题时,采取“法官助理”和鉴定单位鉴定的方法来解决。“法官助理”是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他们向“法官”提出自己对技术方面的意见,供“法官”参考。如果采取鉴定的方法,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有关单位进行鉴定,如对方当事人不提出异议,“法院”可依据鉴定结论“判决”。“法院”也可以指定鉴定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论,“法院”应作为判决的依据。

      对台湾地区“法院”对知识产权案件主要以刑事案件立案审理的做法,台湾地区的企业界大都表示了不同意见,他们认为知识产权为私权,应主要以权利人的意志为主,而刑事案件的审理,不以权利人的意志为转移,有时反而会对权利人产生不良影响,因此,不应以公权力过多地干涉私权。

     (作者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

[1] 本文原载《人民法院报》。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2-3-21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