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蒋法官:您好! 我有一个问题想向您请教。给您添麻烦了,非常不好意思。 最近我发现我已经出版了的一本书(英语习题集)被人剽窃了,剽窃者在他出版的习题集中,把我的书里全部六部分习题中的四部分原封不动地照抄过去了。这些习题都是我自己编写的,花费了我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我感到非常气愤。 最近我听说我们国家公布了著作权法,里面规定侵权的最高可以赔到五十万元。我想向您请教的是象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向侵权的人索赔,我可以要求他赔偿我多少钱? 谢谢您! 俞华 2002年1月1日
答:俞先生:你好! 关于英语习题的著作权问题,我研究的不多,仅将我的一些看法介绍给你供参考。在我看来,英语习题有可能具有编辑权,如果某些习题是独创的,则习题本身也有著作权。你说这些习题都是你自己编写的,不知创作到何种程度,你可以根据情况自行判定。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侵权损害赔偿为实际损失赔偿原则,即因侵权行为实际造成多大损失,就赔偿多少。实际损失50万元,就赔偿50万元;损失100万元,就赔偿100万元。所以,你理解为著作权法规定最高赔偿额为50万元,是不准确的。50万元是法定赔偿,即计算不出实际损失时,可以适用法定赔偿额。关于著作权受到侵权的损失计算,通常有按照稿费赔偿的,即你应得的这部分稿费,由被告赔偿给你。稿费计算,又有版税、一次性给付、按版权局规定标准等方式。原则是侵权者行为造成你的损失,都应当赔付。关于赔偿问题,你可以到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的法官论坛中或者讲座栏目中,查找有关文章再做参考。 蒋志培法官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站 www.chinaipr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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