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尊敬的蒋庭长,您好,打扰了。我一直是您网站的忠实读者,在其上寻找新法律法规,阅读、引用新的论著。最近我为一件案件就遇到难题,特向您请教。
这件案件简要事实是:被告是一个转让技术的公司,宣称可以用稻草生产出猪饲料。原告与被告签订合同受让这种技术,验收标准为原告满意。实际上这种饲料是农业部明令禁止推广的。原告交纳费用、购买设备后,生产几个月,发现这种饲料喂猪达不到普通饲料的效果,诉至法院。因为合同不因技术未经评审而无效,而农业部只规定这种饲料禁止推广,导致对此案该如何处理产生争议如下:
1、有一种用稻草生产猪饲料的技术,这种饲料已经农业部明令禁止推广,是否可以理解为这种技术也是禁止推广的。
2、新的饲料投入生产前必须经过审评,是否可以理解为生产这种新饲料的技术必须经过审评才能在报纸上刊登广告予以推广。
3、这种技术显然达不到转让人在广告和培训资料中所宣称的可以用稻草生产猪饲料的目标,但是如果这种技术不因未经审评而导致合同无效,且双方都未对该技术进行鉴定(受让人系个人,已经有较大损失,不愿再交鉴定费),受让人可以援引什么规定保护自己的权益。
4、农业部98年有文件规定,因这种技术已经造成较大损失,在《饲料管理条例》出台前,这种技术的推广必须经过审评。过了几个月,国务院《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出台,里面只规定了新的饲料投入生产前必须经过审评,而没有提到技术的推广问题。那么,农业部前述文件的规定是否仍然有效。
5、该案中,被告提供一种饲料添加剂以降解稻草,是这种技术的关键。由于这种饲料添加剂没有经过审评,并且其成份配方属被告专有的非专利技术,加上利用这种技术生产的饲料是明令禁止推广的,是否可以推断出被告所转让的技术不是实用、可靠的,并导致合同无效或被告方违约。
希望能得到您的点拨,稍加指点。或告知何处可以寻找到类似案例借鉴。请回函songzhe12@sina.com。十分感谢。
宋哲
2001/12/17
答:宋先生,你好!关于技术合同是否有效问题,你可以参考一下最高法院关于技术合同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纪要一文。见网站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一览。合同是否有效,可以参考合同法总则部分(规定合同无效的几个条款)。有问题再谈。
祝好!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站
蒋志培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