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11日)
各位嘉宾,各位朋友,各位同志:
今天,中外法律专家、法官欢聚一堂,共同讨论一个古老而年轻的司法主题:公正与效率。这是一件很有价值、很有意义的事情。我向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希望通过这次论坛,展示研究成果,交流学术观点,共同为实现我国的司法公正与高效献计献策。
司法是人们寻求社会正义的最终途径,是保护公民权利、制裁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社会需要一个权威机关来裁判是非,人民需要一个专门机构来实现正义。宪法赋予人民法院惩罚犯罪、解决纠纷、维护正义的重要职责,我们就要肩负神圣的使命,做社会正义的捍卫者,做公民权利的保护者。
司法公正,是人类自有司法活动以来不懈追求的永恒主题,是古往今来各国人民渴望实现的共同目标。司法的核心是公正。没有公正,司法就失去了赖以存在之基,失去了安身立命之本。当人类迈进21世纪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公正与效率是二十一世纪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广泛的关注。这一法治化命题的提出,是基于多年来人民法院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愿望,是新世纪人民法院工作获得健康发展的需要。这个命题既着眼司法当前的现实,又着眼司法未来的发展,准确而充分地反映了司法活动的本质特征。
今天,我国已正式成为世贸组织第143个成员。我们提出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也是为了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我国司法制度的挑战。加入世贸不仅对我国的经济,而且将对我国社会的各个方面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我们现在还没有深刻的感受,但是在不久的将来,这种影响将会逐步显现出来。我国的经济将经受世界经济大潮的冲击和考验,我国的司法也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只有做好充分的司法准备,我们才能处变不惊,临阵不乱,应对自如,才能在世人面前展示中国司法的良好形象。
中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恢复民主法制建设,到20世纪90年代末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标志着中国加快了法治的进程,司法已经从单纯的专政工具,到主要成为惩罚犯罪、维护公民权利、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基本手段。我们欣逢一个提倡法治的时代,一个要求有序的时代,一个强调权利的时代,所有这些都为司法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也对实现司法公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带来了人类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巨大变化,带来了人类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的深刻变化,也带来了各种社会纠纷和社会矛盾的深刻变化。社会纠纷的多样化与复杂化,使司法公正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使司法效率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司法公正与效率在新的世纪具有更加特殊的意义。
司法公正与效率,是一个世纪性的主题,也是一个世界性的主题。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人民群众都迫切要求司法公正与高效。如果裁判不公,是非颠倒,审判就成了违法者获得非法利益的工具,合法权益就不能得到保护,社会正义就无法得到实现,法律就会失去人们的尊重和信仰,秩序就不能得到维护和实现,社会就难以前进和发展。所以,公正是审判的灵魂和生命,是人民法院始终追求并实现的终极理想。
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社会纠纷的日益增多,使得司法这一古老的国家权力在今天已经不可能悠闲地运行,司法的现代化已经提上了我们的议事日程。
讲究效率是现代司法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当代社会一日千里的发展进程,容不得诉讼活动旷日持久;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的严峻形势,不允许司法机关安之若素;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利益的强烈渴望,要求司法活动决不能效率低下。当然,审判是一种高度程序化的活动,必经的程序、适当的期限正是公正裁判的必要条件。我们反对的是超审限的拖延,是漫长的等待,是无所用心和不负责任的态度。
“公正与效率”不是一个应时的口号,而是司法活动的指南和根本战略。在实现这个战略的过程中,需要我们付出艰苦的努力。虽然前进的征途上有重重艰险,但我们已经觉醒,我们正在行动,我们对前途充满信心。
实现司法的公正与高效,改革是惟一的出路。只有改革,才能焕发生机。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为中国的司法改革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颁布,为全国法院的改革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今后,我们的改革道路还很漫长,我们要进一步向改革的深度和广度进军,争取使司法改革实现突破性进展。
高素质的法官是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基本条件。我们需要一大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品德高尚的法官,但是我们目前的法官队伍的现状还远远不能适应司法公正和高效的要求。其实,我们并非缺乏优秀的法官,更不缺乏优秀的法律人才,但我们使优秀法官脱颖而出、把优秀的人才吸引到法官队伍中来的机制还不完善。因此,人的问题,归根到底还是机制问题。这就需要通过改革,创造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纷至沓来的法官选拔和管理制度。
司法公正与社会环境息息相关。实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不仅需要司法界和广大法官的不懈努力,而且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司法活动、支持司法活动的良好风气,形成信仰法律、信任司法机关的大好局面。实现司法公正,必须创造优良的司法环境,创造这个环境的过程就是公民法律意识提高的过程,就是整个社会风气净化的过程,就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逐步形成的过程。
朋友们、同志们,我们高兴地看到,我们的司法制度正在日益完善,我们的法官素质正在日益提高,我们的司法环境正在日益改善。我相信,在新的世纪,公正与效率的理想一定能够实现。
最后,祝“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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