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已有成就 | 法律法规 | 审判机构 | 政策精神 | 审判信息 | 案例分析 | 文书精选 | 法官论坛 | 学术讨论 | 行政执法 | 诉讼讲座
      专家专栏 | 记者专栏 | 来稿选登 | 协会动态 | 网友论坛 | 国际条约 | 域外法制 | 环球科技 | 读者来信 | 对外交流 | 各地法院
      照片选登 | 问题解答 | 随      笔 | 书       讯 | 站点地图 | 中文繁体 | english   | 在线投诉 | 我要在线投诉
 
您的位置:首页 - 问题解答
某地企业告我公司侵犯他们著名商标该如何处理?

 

  

问:我们公司生产内衣,上海一家企业生产相同产品。不久前上海企业控告我方,称其公司在服装商品上的商标为已经注册,且为上海市著名商标,称我方产品的包装和装潢与其相似,为不正当竞争。但我方的包装和装潢与对方名称,图象,字体,等不同。请问是否构成侵权?

林先生

答:林先生,商标专用权一般保护图形、文字或者它们的组合,新商标法也保护“三维”的商标等。该保护范围是商标局登记注册的那些图形文字等的范围。因此要研究商标局到底保护的是什么范围。然后看你们的包装装潢,是否突出使用了受商标保护的图形文字等。是否造成了一般消费者的混淆。具体情况如何,你们可以先自行判断一下,再选择适当方法负责任的稳妥解决。也可以请些专家帮助分析评判一下。

供参考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站

蒋志培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1-12-3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