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入世的中国法院为设置符合wto规则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任务异常繁重。为落实国家入世的国际承诺、实施新修改的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以及及时应对计算机网络等一些新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最高法院民三庭的法官们除审理案件外,近一年多来着重作了以下工作:
一、 完善和加强符合trips协议规定的专利权司法保护机制
(一) 诉前禁令制度的设立
(二) 完善、规范专利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原则和审判制度
二、 完善和加强技术技术合同纠纷案件审判机制,规范技术市场秩序
(一) 贯彻实施合同法特别是技术合同部分,使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更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二) 为满足审判实践的需要弥补法律实施的空白出台全国法院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会议纪要
三、 建立植物新品种司法保护机制,依法受理审判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
(一) 向全国法院发出受理审判此类纠纷案件的通知
(二) 作出审判此类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四、 设立计算机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司法保护机制
(一) 制定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司法保护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
(二) 通过审判一批案件注意划清一些原则界限
五、 设立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件审判机制
(一) 将对注册商标权的保护延伸到网络环境下
(二) 设置和加强对驰名商标权的司法保护
(三) 保护和平衡域名所有者等各个相关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六、 已经着手进行和准备完成的任务
(一) 布图设计权利司法保护机制的设立
(二) 著作权法修改以及法律适用问题
(三) 商标法修改以及法律适用问题
(四) 知识产权审判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调查研究与解决
中国正迈向标志全球经济一体化新进展的世界贸易组织,将面临着巨大机遇与挑战,中国法院也正在进行司法改革之中,中国法官也面临着越来越多深刻复杂的诸多问题,我们将笑迎挑战,借鉴国际同行们的经验,加强交流与合作,把事情办好。
2001年8月8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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