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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护专利权的问答

 

问:在网上看到了您的网页,非常冒昧地给您写信,想请教一点问题。

我的一个朋友一天突发奇想,想到了一个关于某一项食品产品的新思路(很抱歉是别人的想法,不能说得太详细),他同我们几个朋友谈过之后,大家都认为他的想法非常好,如果实施会有很好的经济效益。但是想法本身很简单,简单到只要说出来,厂家就可以做出来。您知道,有些时候想法比技术更有价值,但是他该如何保护他的想法呢?

我们想到要申请专利。但具我所知道的,我国的专利法,更注重于保护产品的设计细节,对于思想的保护好象并不足够。 我本人是做电子工程方面工作的,也曾拥有几项专利,对此深有感触。比如在我的设计中,用到一个振荡器(只是比如,振荡器的电路太多了,没有人会申请振荡器的专利保护),专利法保护的是我的器件的连接方法,而别人完全可以用同样功能但接法不同的电路实现我的设计思想,以避开专利权的保护。

  因此向您请教,对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去解决?非常感谢。

            吕先生 2001/3/13

答:吕先生:你好!

我对你的震荡器是外行,真不知道如何回答你的问题。

一般说来,版权保护人类思想的表达,而不保护被表达的思想。商业秘密保护具有秘密、经济价值的信息,但你要保持秘密,同时也只能对抗他人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你的秘密。专利实际能保护人的设计思想,但要具有三性,同时形成了一个技术方案。在我国有所谓“实用新型专利”,无效率在50%左右,真正好的发明专利所占比率到不高。提高专利技术水平实在是更为重要的问题,否则众多的技术领域已经被国外占领了。你提的问题,引发了我上述感慨。同时,我也想到,如果你的专利真正是过硬的,他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等同侵权”问题,值得考虑了。(等同侵权问题,你可以在本网站法官论坛中,找到更详细的资料。)当然再找找申请专利中的问题,等等,我想还是能找到你所关心的答案的。

祝好!供参考。

蒋先生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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