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已有成就 | 法律法规 | 审判机构 | 政策精神 | 审判信息 | 案例分析 | 文书精选 | 法官论坛 | 学术讨论 | 行政执法 | 诉讼讲座
      专家专栏 | 记者专栏 | 来稿选登 | 协会动态 | 网友论坛 | 国际条约 | 域外法制 | 环球科技 | 读者来信 | 对外交流 | 各地法院
      照片选登 | 问题解答 | 随      笔 | 书       讯 | 站点地图 | 中文繁体 | english   | 在线投诉 | 我要在线投诉
 
您的位置:首页 - 最高院批复通知书
关于指定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部分专利纠纷案件的批复

  (1999)知他字第3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函(1998)162号《关于指定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审理专利纠纷案件第一审法院的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指定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审理发生在其所辖区内的下列专利纠纷案件的第一审法院:

1、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

2、专利权属纠纷案件;

3、关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授予专利权前使用该发明的费用的纠纷案件;

4、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5、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合同纠纷案件。

此复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抄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0-12-25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