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议会于2000年5月4日通过了"电子商务指令"。欧盟15个成员国将在18个月内将这一新指令贯彻到国内。该指令的主要内容包括:
◆ 成员国开放电子服务的市场;
◆ 成员国不对电子合同的使用加以限制;
◆ 为仅作为第三方的信息传输管道的网络中介创设了责任豁免;
◆ 要求标明属于电子形式的广告信息;
◆ 允许律师、会计师在线提供服务;
◆ 要求将国籍法和来源国法作为适用于电子服务的法律;
◆ 允许成员国为了保护未成年人,防止煽动种族仇恨,保卫国民的健康和安全,对来自他国的电子服务加以识别;
◆ 确定提供电子服务的公司所在地为其实际开展营业的固定场所,不论其网站设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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