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蒋法官,您好!很高兴拜访你的网站(其实,我已经上网近一年了,但由于自己一直对法律是门外汉,故很少留意法律方面的网站),此次,我是在一位资深网友的点拨下才有机会访问您的网站。通过浏览您的网站,使我看到了希望。
事情的是这样的:我是一个体企业业主。今年年初购入一台多功能食品封装机(有购买的相关手续),并使用了该设备生产。但一公司却以该设备专利侵权为由将我告上了法庭。(网站略去案情)基于上述原因,我自己感到很无助,自己觉得真的很冤枉,第一、自己花钱通过合法手段购买设备从事生产经营,却无端被他人告为侵权;第二、原告公司的产品竟为从同一家公司购买,不同的仅仅是其在该公司二型产品出台后,为了适应市场的需求在技术人员的帮助下进行了改进并申报了专利。法官先生,在此我请求您站在法律客观公正地角度为我指条明路(在此之前,我也咨询了一些朋友帮我介绍的律师,其多数都认为:如果广州公司不出面的话,这场官司我不好打),求求您了,请尽快帮帮我,这件案子下周一就要正式开庭审理了。 对不起您了,为了引起您的重视,为将此邮件多发了几次给您,请您原谅,法律到底为谁说话? 请蒋法官给指条明路!请您理解我此刻的心情。 刘先生 答:刘先生,来信收到。你介绍的案情不算太清楚,因为对方专利状况,授权时间,厂家制造时间,你购买时间等都很关键。如不清楚,就不好判断是非曲直。另外,你的问题过于具体,涉及法院正在审的案件,我的身份不便明确答复你。如你需要,我介绍更为适宜的专家来答复你,你也可以与他联系。不管谁提了意见大主意都自己决定。另外,也不必对法院开庭过于紧张,开庭就是有讲理的地方。但是法院是依据事实和法律,就看双方当事人的行为等是不是合法。所以还是自己先弄明白法律,作好准备。如愿意可以给某专家发电子邮件联系。
祝一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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