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domain name)争议是一块属于传统商标法不便适用的灰色诉讼区域。1999年11月地区法院法官claude hilton因福斯公司未提出无法补偿损失(irreparable harm)的证明,驳回福斯公司所提"禁止virtual works inc.(以下简称virtual公司)使用域名vw.net"的请求。
virtual公司是维吉尼亚州的一家网络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提供网络服务(isp)及网页设计等,于199年完成登录域名vw.net。
1999年1-4月,福斯公司分别委托network solution inc.(nsi公司)及nixon, hargrave, devans&doyle llp向virtual公司致函要求其停止使用域名vw.net。并威胁说:若不于1999年4月22日前回覆,则将引用nsi公司的争端解决政策。
virtual公司为了保护自己可以继续使用该域名,向联邦地院提出请求:1、赋予使用域名的权利;2、nsi公司变更其争端解决政策后利于商标专用权人造成virtual公司;3、福斯公司以非法行为干预福斯公司与nsi公司契约关系造成virtual公司的损害。
福斯公司向法院申请驳回virtual公司所提福斯公司以非法行为干预福斯公司与nsi公司契约关系造成virtual公司的损害,及禁止virtual公司使用域名vw.net。
nsi公司向法院申请驳回virtual公司所提nsi公司变更其争端解决政策后利于商标专用权人造成virtual公司的损害。
法院驳回福斯公司禁止virtual公司使用域名vw.net的请求,因福斯公司未提出实际遭受的损害。
法院基于noerr pennington原则,驳回virtual公司"福斯公司以非法行为干预福斯公司与nsi公司契约关系造成virtual公司的损害"的申请;但未说明适用于福斯公司与virtual公司无竞争关系的理由。另外,基于nsi公司于本案中为中立第三者,驳回virtual公司"nsi公司变更其争端解决政策后利于商标专用权人,反造成virtual公司的损害"的申请。
virtual公司表示将研究其域名vw.net是否会造成大众对福斯公司拥有vw商标权的混淆,以作为本案后续诉讼的答辩理由。
(http://www.vw.net/stop_vwoa.html; http://www.law.wayne.edu/litman/classes/cyber/newdev9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