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7家电影业者通过美国电影协会(mpaa)于2000年4月5日早上向纽约州联邦法院控告eric corley及他名为"2600企业"的公司,corley的公司是一家生产dvd解码软件的公司。corley涉嫌将dvd解码软件公布于网站上,供人下载,让人将加过密的dvd影片解码后拷贝。
mpaa表示,corley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千禧年数字著作权法案"(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 dmca),向法院申请这个名为decss(decorder cascading style sheets)的解码软件不得在网站上公布。
早在今年1月20日,纽约地方法院法官lewis kaplan就已经对corley与其他2个网站发出法院禁制令,不准他们在网站上继续公布这样的解码软件。但据mpaa上诉称,corley钻法律的空子,把decss解码软件偷偷连结到其他300多个网站,让用户可以从这些网站下载解码软件的做法,仍然违反了法院禁制令。
另外,在加州有72个人违反类似案件的法律问题,mpaa控诉这72人并要求加州santa clara法院下令禁止decss解码软件在网络上传送。但被告在言论自己律师的协助以及电子新领域基金会(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eff)的支持下表示,decss解码软件是被一个16岁的挪威男孩约翰森破解的,他们在网络上公开传送并无违反。美国公民自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aclu)和其他辩护人的律师亦表示,将decss放在国际互联网上符合言论自由(以及联合国人权协议)。而现今法律上这是属于模糊地带,联邦上诉法院将会裁定这些所谓的解码个案上是否合法。
原告mpaa的律师则认为,当一个产品受到合法保护的时候,将其产品的编码方式破解是违法的,在电脑中公布这种解码软件更是非法的。他们破解我们的编码,任何人都可以拿来盗拷dvd,就像是在银行内大声叫出金库的密码,让每个人都能够轻易窃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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