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早在1975年就提出了第一份关于统一专利的法案。但是,一些国家出于主权的考虑,没有同意这一法案。90年代末欧盟委员会又提起了这件事,并在1999年2月5日宣布打算解决这个问题。
2000年5月欧盟拟定的一个方案是,专利文件资料只保留三种语言:德语、英语和法语。使用这三种语言的国家的发明者可以免交翻译费用,其它国家则需在这三种语言中选择一种作为文件资料的翻译语言。
打算进行改革的另一方面(可能是更具决定性意义的方面)是,将设立统一的欧洲法院,以解决争端。这正是布鲁塞尔追求的目标。
这种行动有可能在欧洲触发类似于在美国的浪潮。届时,欧洲是否也会就这个问题展开争论?一段时间以来,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使美国科学界感到不安。美国《科学》周刊发表的一篇调查报告表明,在被问到的2167名生命科学研究人员中,有20%的人将他们的科研成果的发表时间推迟了6个多月。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有的是为了争取时间准备专利申请报告,有的是要确保产权或研究成果增值,有的是为了同工业部门谈判许可证协议。在一心只考虑保密的企业的压力下,科学方面的杂志上充满了关于推迟或禁止公布新发明的文章,以致于一家科研机构的负责人要求"把工业家从我们的实验室赶出去"。密执安大学的两位法学家甚至在《科学》周刊上撰文提出这样的疑问:统一专利问题是否会限制革新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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