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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付先生来信的答复


甲方是专利权人,在某海关对专利权进行了备案。

乙方是产品制造者,其产品在出口时被海关扣押。

甲方现在需要在海关所在地起诉乙方还是在乙方的产品生产地起诉乙方。或者在两地都可以。盼回复。
 
付先生:

感谢来信。专利纠纷案件管辖为特殊的“指定管辖”。没有最高法院同意的指定,对专利纠纷案件就不享有管辖权。所以在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的基础上,再看该地域的中级人民法院是否为指定的有管辖权的法院。简言之,我个人观点,是你来信中提到的两地的被指定受理专利纠纷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选择管辖。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志培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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