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学友:
感谢你的来信。对所提问题作以下回答,只能供参考。
1、关于“历史图片”和“插图”,我理解为美术作品,如享有著作权,稿费付酬办法的依据仍然为《书刊稿酬暂行规定》,该规定1984年制定,大约在1990年修改。其中称“小画片(16开以下)每幅10-30元;摄影每幅高10-40元、中10-30元;资料费、照片每幅0.5-5元或酌情致酬;个人收藏费原作近现代5-20元,有特殊者另议。我想您找找该规定,自行查查可以找个参考答案。事实上,著作权法以后,出版社与作者之间可以商定稿酬,双方订立的合同约定法律也予承认。这样的稿酬要高于行政标准的。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稿酬分两种给付方式:1)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基本稿酬按每千字多少钱,印数稿酬按基本稿酬的百分比支付;2)版税制,即总印数x书的单价x版税率等于稿酬。详见附件。法上规定为“字数”或“版税”,而不是“版面”,如果死抠条文,只能为实际字数了,但一般来说,书的版权页都有印张和千字数,一般不会错,如有错应当实事求是的计算。
2、稿费如何支付一般在合同中都予定下了,对合同中规定的支付方法就要全面履行,如不履行要负违约责任。版权页不明载字数不妥,如不按照实际字数给付稿酬问题更严重,如不按照法律或合同给付报酬,作者有权追究出版社的责任。
3、你们的所谓私了即是双方当事人就你们的民事权利作了处分,且又过了“数年”,估计已过了诉讼时效;不宜再起争端,法律也不会支持。如果你的著作是合法著作,有出版社愿意采用的话,不妨碍再另行出版。
以上再次声明仅供参考,给您个线索。
附件:
关于稿酬的规定
1984年10月颁布一个稿酬试行办法;
1990年6月关于适当提高书籍稿酬的通知,每千字10-30元;优秀的不超过40元;翻译稿每千字8-24元,优秀的不超过35元;印数稿酬印1---20000册,每万册按基本稿酬的百分之八付酬。印数较少的专著,印1--10000册,按基本稿酬的百分之30付酬。
1993年8月,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每千字25元,专业报刊可适当降低,不得低于每千字10元。
版税一般以出版物零售或者以戏院票房总收入的一个百分比来定,一般为6%-15%,也有超过20%的;根据出售的复印本册数或演出的场数,定期向作者支付。计算公式为:定价x版税率x销售数(或印数)。国际上通行的办法。
初版按字数付基本稿酬,并按印数付给印数稿酬;再版只支付印数稿酬。
今年稿酬作了较大的调整,每千字可到80元、100元。可找有关规定。 祝好! 志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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